当涂教育信息网2012马鞍山中考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当教秘〔2012〕25号
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
通 知
各中学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《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7〕7号)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》(皖发〔2008〕12号)精神,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不断增强我县青少年学生体质,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》(马教秘〔2012〕10号)要求,今年我县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。现将《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规定》和《当涂县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》等相关表样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组织学生按时参加体育考试。
附件
1.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规定
2.当涂县教育局2012年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3.当涂县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
4.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
5.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
二○一二年二月二十日
主题词:2O12年 初中 体育考试 通知
当涂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发
附件1:
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规定
为做好全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2012年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应(历)届毕业生。
二、考试项目及计分
(一)考试项目: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
男生必考项目:1000米。男生选考项目:排球垫球、50米、跳绳、投实心球任选两项;
女生必考项目:800米。女生选考项目:排球垫球、50米、跳绳、投实心球任选两项。
(二)计分:单项满分均为10分,三项累计满分为30分。
三、报名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收费标准
(一)报名时间: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。
(二)报名地点:本县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,历届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,同时在考试成绩表“备注”栏内注明“历届生”;在外地借读的应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,同时在考试成绩表“备注”栏内注明“外地借读”。
(三)考试时间:2012年4月下旬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(四)考试地点:另行通知。
(五)收费标准: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生10元。
四、考试成绩的呈现及运用
2012年中考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,考生的成绩既按其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,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“运动与健康”的实证材料。学校参考等级标准为:25-30分为A等级、19-24分为B等级,12-18分为C等级,12分以下为D等级。
五、免考
(一)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,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。申请程序,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当涂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》,并详细注明原因,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,经家长、班主任、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,报经县教育局招生办审批,可予以免试。在审批免考考生时,县教育局招生办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,并由目测人签字,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,并存入学生档案。经审核属实,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,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。
(二)因伤、病长期免修体育课,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,必须有医院的详细诊断证明,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。经审核属实,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,按体育总分的70%计分。
(三)申请免试的考生,必须办理免试手续和填写《当涂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》。学校要把申请免试的全部材料附在体育考试申请免考表之后,免试手续在4月1日前由学校到县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办毕,逾期不再办理。
六、缓考
(一)因伤、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,可申请缓考,并由所在学校在4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办毕,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。
(二)申请缓考的考生,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,经学校证明和县教育局批准后统一进行考试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(三)在考试期间,因突然受伤或出现身体不适的考生未能完成全部项目考试的,与中考文化课考试同等对待,考几项计几项成绩,未考项目不得分。
七、体育考试规则
(一)考生参加考试的三个项目应在半天内完成,男子1000米、女子800米跑安排在其它两项考完后进行。考生参加考试要着运动服或轻便服装,穿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,不得穿带钉(包括铁钉、塑料钉和胶钉)的鞋。
(二)50米和800米、1000米跑
1.每一考生只测试一次。编组以15人为一组,考生胸前要佩戴号码,号码由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配备。
2.每组考生按号码编队,起跑方式自定,50米按分配的道次进行,800米和1000米起跑后不分跑道。发令员均以口令和挥旗作为起跑信号。
3.考生跑完全程,通过终点,记录员应排定名次并登记每一考生的成绩。50米的成绩以秒为单位,取一位小数,第二位个数非“0”时进1。800米、1000米成绩以分秒为单位,小数位后非“0”时进1。
4.除上述规定外,均参照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(三)投实心球
1.实心球重量男、女均为2千克。考试场地在标准田径场平地上进行。
2.动作要求: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,身体面对投掷方向,双手举至头上方稍后仰,原地用力把球掷向前方。当球出手的同时或球出手后可向前迈出一步,但脚不得踏线,身体各部位不得触线外地面。
3.每个考生可测投三次,丈量成绩从投掷线后沿至最近着点后沿的垂直距离。对三次犯规无成绩者,可再增加一次试投机会。记录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,成绩以米为单位,取两位小数。
(四)排球垫球
1.考试场地在长与宽3米平坦场地上进行。器材为软式排球。
2.动作要求:考生在规定的考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,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,要求手型正确、击球部位准确、达到规定的高度,球落地即为结束,按次计数。
3.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为男生2.24米,女生为2米。
4.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,不计次数: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、测试区域之外触球、垫球高度不足等。每名考生可测二次,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。二次犯规无成绩者,可再增加一次考试机会。
(五)跳绳
1.考试在地面平整、干净的场地上进行,地质不限。
2.考试时间为1分钟。
3.考生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,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,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,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(一周圈)计为一次。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,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的跳绳次数。
八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。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领导小组,落实责任分工。切实关注学生健康,落实安全责任制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,确保考试安全。要坚持做好学生的常规体检,并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,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,坚决实行免考制度。
切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,着力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与综合能力,全面推进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实施,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,认真组织好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体育考试。
(二)严守考试纪律,彻底杜绝考试中的违规、违纪行为。县监察局和县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,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违反体育考试纪律的考生,一经查实,体育成绩按零分计算;考务人员违反纪律,一经查实,立即停止工作,并视其情况轻重,予以严肃处理。
(三)加强对体育考试场地的管理。考试场地实行全封闭,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,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,参考学生持准考证进入。
(四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增强考试工作的透明度。考生每一项目考试结束后,由考务人员当场向其宣布成绩。体育考试结束后,县教育局将分校公布考生成绩,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公布,对成绩有疑义的,可及时向县招生办申请查分。
(五)各学校应积极配合体育考试考务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好体育考试工作,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。考试期间,学校领导应亲自带队,及时处理有关问题。
本规定由县教育局2012年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附件2:
当涂县教育局2012年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
成员名单
组 长: 汪 平 县教育局局长
副组长: 傅时金 县教育局副局长
成 员: 陈春金 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
王华龙 县教育局招生办副主任
刘正宏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
夏连云 县教育局成职教股股长
刘烈华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
黄永富 县教育局监审股股长
郝秀峰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